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披露报告
根据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平原圆融村镇银行(以下简称“本行”)2022年第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:
一、重大关联交易
(一)授信类关联交易
1.德州京信药业有限公司持有我行股份300万元,持股比例6%,王利为德州京信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,为我行关联方。2022年3月3日经我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,董事会审批后,向德州京信药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30万元,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,期限2022/03/04至 2023/03/03,利率执行5.90%。我行董事会成员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了书面意见,本次交易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4.4110%,为重大关联交易。
(二)同业存放、存放同业类关联交易
2022年第一季度我行未发生同业存放、存放同业类关联交易。
二、一般关联交易
2022年第1季度,我行未发生一般关联交易。
特此披露。
平原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4月7日